同飞传媒有限公司旗下网站酷C网(以下简称:“酷C网”)根据用户指令提供作品上载、传播的信息网络存储空间,历来十分重视网络版权及其他知识产权的保护。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酷C网针对网络侵权采取如下版权政策:
1. 酷C网对网络版权保护尽合理、审慎的义务,在有理由确信存在明显侵犯任何第三人版权的作品时,有权不事先通知并随时删除该涉嫌侵权作品
2. 酷C网在接到符合法定要求的版权通知后,将迅速删除涉嫌侵权作品 ;
3. 酷C网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尽可能防止相同的侵权作品的再次上传;
4. 酷C网对有证据证明存在反复上传侵权作品行为的用户,有权随时停止向其提供网络存储空间的技术服务。
一、通知程序
权利人认为酷C网所提供的信息存储空间、搜索或链接服务存储、搜索或链接的内容所涉及的作品侵犯了其信息网络传播权或者被删除、改变了自己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可向酷C网提交书面通知,要求酷C网删除该作品,或者断开该作品的链接。通知书须权利人亲笔签名,若权利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则须加盖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公章。
通知书应当包含下列内容(请使用国家版权局发布的示范格式,详见下文附件):
(一) 权利人的姓名(名称)、联系方式、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登记证明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 要求删除或者断开链接的侵权作品的准确名称和网络地址;
(三) 认为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对作品享有著作权或依法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权属证明、创作手稿、经权威机构签发的作品创作时间戳、列举证据证明侵权事实。
权利人应对通知书的真实性负责。若通知书的内容不真实,权利人将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法律责任。
酷C网收到权利人的通知后,将:
1. 立即删除涉嫌侵权的作品,或者断开涉嫌侵权作品的链接,并同时将通知书转送作品提供者;
2. 除履行反通知程序外,对使用同一账号多次上传同一侵权作品的用户,酷C网有权不事先通知并随时终止该账号的使用。
二、反通知程序
作品提供者收到酷C网转送的通知书后,认为其提供的作品并未侵犯他人权利的,可向酷C网提交反通知的书面说明,要求恢复被删除的作品或被断开的作品链接。反通知书需作品提供者或其合法授权人亲笔签名,若为单位则需加盖单位公章。
反通知应当包含下列内容(请使用国家版权局发布的示范格式,详见下文附件):
(一) 作品提供者的姓名(名称)、联系方式、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单位登记证明复印件(单位);
(二) 要求恢复被删除的作品,或者被断开链接的作品的准确名称和网络地址,以便酷C网能够发现并初步审核涉嫌侵权作品;
(三) 认为不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对作品享有著作权或依法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权属证明等。
作品提供者应对反通知书的真实性负责。若通知书的内容不真实,提供者将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法律责任。
酷C网收到作品提供者的反通知后,将立即恢复被删除的作品或者被断开的作品链接,同时将作品提供者的反通知转送权利人。酷C网对恢复被删除作品,或者被断开作品链接的行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权利人不得再通知酷C网删除该作品,或者断开与该作品的链接。
E-mail:webmaster@5kuc.com